用户提问的核心是离婚后其户口应迁往何处,期望得到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具体方面进行详细解答,并要求提供最新的、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原户籍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离婚后,一方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即婚前户口所在地。若原户籍地仍有直系亲属或自有住房,通常情况下,户籍部门会接受户口迁入申请。
二、现居地
如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经产权人同意的租赁房屋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精神,符合当地落户条件者,可将户口迁至现居地。具体条件和程序需参照各地方户籍政策执行。
三、再婚对象户籍地
若离婚后迅速再婚,新配偶户口所在地允许夫妻投靠入户,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及各地户籍政策,可将户口迁至再婚配偶户籍所在地。例如,《**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中可能规定:“与本市居民结婚后需在本市落户的,凭结婚证、拟落户方户口簿、身份证办理。”
四、工作单位所在地
对于具备稳定职业并在单位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保一定年限的人员,许多城市允许通过“人才引进”、“工作调动”等方式迁移户口。如《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可能规定:“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年,可申请落户。”
五、子女户籍地
离婚后,抚养权归属直接影响到是否能将户口迁至子女户籍地。如根据《**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经协商一致,可将户口迁至有抚养权的子女户口所在地。”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迁移有多种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原户籍地、现居地、再婚对象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以及子女户籍地。实际操作中,需结合自身情况,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办理迁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