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所询问的问题核心在于:离婚后,原夫妻中的一方是否可以将自己的户口从原来的家庭户头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独立户口。答案是肯定的。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个人户口迁移和设立的权利与婚姻状况无关。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这意味着,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将户口迁出原址。
其次,关于设立新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常住人口登记”的程序,规定公民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即可设立新户口。离婚后的公民,可以选择在新的住所或符合户籍政策的地方设立独立户口。
再者,参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277号)的规定,离婚后的居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办理户口迁移及设立手续。
此外,《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虽然主要涉及财产分割问题,但同时也强调了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应享有平等的社会生活权利,包括户口迁移等事项。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另立门户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内完全可行。只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流程办理,即可实现户口的迁移和重新设立。因此,离婚人士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是否将户口另立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