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离婚后能否将户口迁至投靠亲属处,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程序。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收养、寄养、抚养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因此,离婚后投靠亲属的户口迁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离婚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此外,《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户口迁移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6〕27号)也明确规定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5条的规定:“公民因投靠亲属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迁移手续。”投靠亲属的条件通常包括亲属关系证明、迁入地有固定住所等。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户口迁移审批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6〕27号),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综上所述,离婚后投靠亲属的户口迁移是合法的,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