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在完成离婚手续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会被标注为“离异”。这一问题涉及到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多方面的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的婚姻状况属于应当登记的内容之一。这意味着,在离婚后,个人的户口本上确实需要对婚姻状况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其次,《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离婚登记的程序与效力,离婚一旦被确认或判决生效,即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基于此,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及合法性,离婚后的个人应将其婚姻状态变更为“离异”。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机关负责公民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包括婚姻状况的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当事人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此外,《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强调了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的重要性,这也间接要求了户口本上的各项信息(包括婚姻状况)必须准确无误。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一步明确了离婚的法律后果,其中包括婚姻关系解除后相关权利义务的变化,这也从另一个层面支持了离婚后应当及时变更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的要求。
综上所述,离婚后户口本上的确应当标注为“离异”,这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做法。
简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当标注为“离异”,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个人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