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南宁市办理离婚手续后,是否仍保留原户口本,即离婚对个人户口本有何影响。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户口登记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户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更正。离婚并不直接导致户口注销或迁出,因此,离婚后双方依然各自持有原户口本,但婚姻状况一栏会由“已婚”变更为“离异”。
离婚后户口迁移:虽然离婚不影响原有户口本的存在,但如果离婚后其中一方选择迁出原户口所在地,那么该方需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时其户口将从原户口本中迁出,另立新户。
子女户口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子女户口的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会影响子女户口随哪一方。
财产分割与户口无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户口簿上的登记无关,这是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所决定的,无论户口如何变更,均不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权利和义务。
新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后,若再婚需要提供离婚证作为婚姻状况证明,而非户口本。户口本仅是居民身份和家庭关系的基本证明材料,不能替代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文件。
总结:在南宁市离婚后,双方仍将各自保留原有的户口本,只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会相应变更。离婚并不直接影响户口登记,但如涉及户口迁移或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户口变更手续。同时,户口本不作为财产分割或再婚时婚姻状况的直接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