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关心的是在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均无户口的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以及在此情况下可能涉及的法律权益保障。
- 户籍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即使父母离异且没有户口,新生儿或未成年子女仍可依法通过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户籍登记。
- 监护权与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离异,其对子女的权利义务并未改变,包括为子女办理相关手续在内的责任依然存在。
- 社会保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指出,“国家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即便父母没有户口,孩子仍然享有受教育等基本社会福利的权利。
- 行政救济途径:若遇到地方行政机关拒绝办理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提供了行政复议渠道,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司法介入:当上述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尽管离婚且无户口会给相关手续办理带来一定困难,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多种途径和保障措施。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依照法律规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