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的问题,简要回答是:离婚后如果前妻没有住房且户口无处迁移,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将户口暂时保留在原址、迁移到单位集体户或者亲友家中。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并不必然导致一方必须从共同住所搬出。
户口保留原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需要变更户口登记事项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这意味着,在离婚后,如果没有其他合适的落户地点,可以与前夫协商继续在原有地址保留户口,直到找到新的住处为止。
单位集体户迁移:对于有工作单位的人来说,《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当地落户”。因此,如果前妻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口,则可以考虑将其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内。
亲友家落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公民离开常住地到外地居住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并依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前妻能够得到亲戚朋友同意并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话,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至亲戚朋友家中。
公共租赁住房: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及特殊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而提供的公租房也是一种选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体系……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面对生活困境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保护受害妇女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当个人无法独立解决问题时,可寻求妇联等组织的帮助或申请相应社会保障福利。
总之,离婚后无房者面临户口安置难题时,可以通过上述多种途径寻找解决方案;同时,也应积极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和社会资源为自己争取更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