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后个人户口状态栏通常会如何记载。具体来说,用户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1) 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会改变;2) 如何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3) 是否需要配偶栏会变更为“离婚”状态;4) 离婚后子女抚养和监护权问题对户口状态的影响;5)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公民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申报变动情况,因此离婚后,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应相应更新。在实践中,这通常意味着将“已婚”更改为“离婚”。其次,变更户口信息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提交离婚证明等材料。至于子女抚养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2010〕107号),抚养权归属不影响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但会影响子女的户口跟随哪一方。最后,离婚并不强制要求户口迁移,除非双方同意或法院判决,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发〔2016〕321号),一方可以选择迁出户口至另一处住所。
综上,离婚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会变更为“离婚”,并需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子女抚养权不直接影响户口本信息,但可能涉及子女户口的迁移。而离婚并不一定要迁移户口,除非有特定原因需要。同时,这些变更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个人户口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