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关注点在于:夫妻离婚后,他们共同的孩子是否会保持城市户口,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概要:离婚本身不会改变孩子的户口性质,孩子户口处理取决于父母协商或法院判决,且需遵循现行户籍法规。
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
父母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若孩子由拥有城市户口的一方抚养,则孩子户口通常可继续保留在该城市的户口上。
户口迁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离婚后双方可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协议约定: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就孩子的户口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裁决: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当地政策:我国各地对于户口管理存在一定差异,某些地方可能有特定的规定和要求,故还需参考当地户籍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儿童户口处理取决于抚养权归属、双方协议、法院判决以及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家长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孩子的户口得以妥善处理。同时,随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离婚及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已作出相应的调整,需要结合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理解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