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离婚后双方是否有权利将各自的户口迁出原共同居住地,答案是肯定的,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离婚并不直接导致户口迁移,但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迁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在本户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亲属等原因可以办理市内户口迁移。”这意味着离婚后的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未直接涉及离婚后户口迁移事宜,但从维护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离婚不应成为阻碍个人自由迁移户口的因素。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9条也规定了公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明确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这一规定间接支持了女性在离婚后有权自主决定其户口去向的权利。最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的精神,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这也为离婚后户口迁移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综上所述,离婚后双方均有权根据个人意愿及实际需要进行户口迁移,无需受制于前配偶或特定条件限制。只要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即可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