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婚姻家庭 > 问答详情

离婚后户口转让可以要钱吗?

用户:171****7346 万全县 2024-10-30 14:30 婚姻家庭 浏览量:3268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邓希宁
邓希宁*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权至尊知识产权
擅长领域: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侵权

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后进行户口迁移时,是否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一定费用。以下将从法律角度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1.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该条规定了户口迁移的法定情形,但并未涉及费用问题。

2. 行政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户口迁移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仅限于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且费用标准明确。因此,户口迁移本身不涉及额外收费。

3. 民事协议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应作为民事协议的一部分。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需支付户口迁移费用,这种约定也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认定为无效。

4.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因户口迁移而要求对方支付费用的请求。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2018)京0105民初7890号判决书中指出:“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5. 社会伦理

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户口迁移是个人基本权利的一部分,不应成为经济交易的对象。要求对方支付户口迁移费用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总结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离婚后进行户口迁移时,不能向对方要求支付费用。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事项,不应作为民事协议的内容,且从社会伦理角度看,也不应将其视为经济交易的对象。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侵权
服务地区:广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土地纠纷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