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了解离婚后女性公民的户籍迁移选择。根据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后的女方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与实际情况将户口迁至以下几个地方:原籍地、新的居住地、父母户籍所在地或者再婚后的配偶户籍所在地。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女方可以选择迁回原籍地进行落户。
其次,如果离婚后女方有稳定的工作或住所并符合当地户籍政策要求,她可以选择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办理落户手续。
第三,根据亲属关系原则,女方也可以选择迁入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原因,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转移户口关系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办理户口迁移。”
第四,若女方再婚后,可以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自愿将其户口迁入新配偶的户籍所在地。
综上所述,在遵守我国现行有效的户籍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离婚后的女方可以在原籍地、新的居住地、父母户籍所在地以及再婚后的配偶户籍所在地进行户口迁移。然而,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户籍迁移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执行。
总之,离婚后的女方应结合自身情况,依法依规选择合适的户口迁移方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