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回男方所在地的相关费用及法律依据。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户口迁移是合法且常见的行为。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公通字〔2017〕36号)的规定,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户口迁移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如果户口迁入男方所在地,通常需要男方的同意或配合,尤其是在涉及到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时。
综上所述,离婚后将户口迁回男方所在地的费用主要包括户口簿工本费和可能的居民身份证费用。在办理过程中,建议与男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