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希望了解的是在离婚后如何将杭州的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的户籍管理规定,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属于“投靠迁移”或“回原籍迁移”的范畴,具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与《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进行操作。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在现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这意味着离婚后,如果您在原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您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其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66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可以凭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户口迁出;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办理立户分户;申请将户口迁至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处的,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这表明,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您有权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此外,《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67条还指出:“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城镇地区家庭户的,凭下列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书面申请报告;(二)居民户口簿;(三)居民身份证;(四)迁入地房屋权属证明;(五)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因此,准备齐全上述文件是成功迁移户口的关键。同时,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224条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户籍管理法规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并依法申请,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规定,相关部门会予以办理。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向当地公安局户籍科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