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军人离婚后,其子女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案概述:军人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需按照我国户籍管理法规进行,涉及监护权归属、迁移原因、所需材料以及具体办理流程等多个方面。
一、监护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户口迁移应随有抚养权的一方。
二、迁移原因:子女因父母离婚导致抚养关系改变,需要将户口迁至抚养权人处,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公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迁移户口”的情形。
三、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依当地公安机关要求为准。
四、办理流程:首先,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迁出;其次,经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五、特别规定:对于军人特殊情况,《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虽未直接规定军人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问题,但军队系统内部可能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指导措施,建议同时咨询所在部队相关部门。
总结:军人离婚后子女户口迁移,主要参照民法典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及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内容,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地方公安机关的具体操作规程执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关注军队系统的相关政策,确保合法合规完成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