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本的变更手续,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离婚后变更户口本是合法且必要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通常由户主或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户口登记。如果户主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单独申请。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第二十八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居民户口簿;(三)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四)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此,离婚后变更户口本需要准备上述材料。
离婚后变更户口本是法定程序,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准备齐全的材料并按流程提交申请,可以顺利办理户口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