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关于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所需满足的条件。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涉及户籍管理法规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因婚姻关系变动可以变更户口所在地。《婚姻法》虽未直接规定离婚后的户口迁移,但离婚作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自然会影响户口登记。
原籍接收条件:一般情况下,需要原籍地仍保留有户口空挂或者直系亲属户口在原籍,并且本人愿意回原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迁回。具体条件需参照各地户籍管理政策,如《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政管理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离婚证明材料:申请户口迁回原籍时,必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有效的离婚证明文件。
迁出地手续:首先要在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通常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由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迁入地手续:持上述离婚证明和迁出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原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入,按照当地户籍管理规定办理迁入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后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符合原籍地的接收条件,准备齐全包括离婚证明在内的相关材料,在迁出与迁入两地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的户籍变更手续。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地方户籍政策执行。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