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的是关于离婚后如何申请迁移户口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此问题涉及到户籍法、婚姻法以及公安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离婚后的公民可以根据这一规定申请迁移户口。
其次,具体到离婚情况,《婚姻法》并未直接规定离婚后的户口迁移,但实践中,一般需要提供离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移。
再者,参照《公安部关于改进和规范户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交离婚证明、新的居住地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四,关于跨地区迁移,还需遵守《居民身份证法》以及各地公安机关的具体实施细则,比如《XX省(市)户籍管理办法》等。
最后,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若子女随一方生活,则该方可以凭法院判决或协议书将子女户口一并迁移。
综上所述,离婚后欲迁移户口的公民应按照《户口登记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备齐包括离婚证、新的居住地接收证明等必要材料,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再到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迁入登记。同时,在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还需关注子女户口的迁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