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权对其享有权利。
二、夫妻之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主张债权。”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由夫妻共同承担,则可以在夫妻之间进行分配;但如果是一方单独借款,那么该债务应当属于个人债务,无需通过夫妻之间的协议来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就意味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来进行决定。
四、夫妻共同债务是否应该被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一方的个人债务是由其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为夫妻共同利益,那么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遗产继承中的夫妻权益保护
《继承法》规定:“配偶在遗嘱中未明确规定遗产应由谁继承的情况下,除非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否则遗产应当由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继承。”这就意味着,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夫妻双方都应参与并有权分享遗产。
总结::夫妻间的冲突主要是因为财产、债务、继承等问题导致的。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和财产分配,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遗产继承的问题,也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