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1. 目的指定:是指在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在多数情况下,这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决定。
2. 受益人变更:如果原保险合同中对受益人的设定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发生变化,那么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等方式变更受益人。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3条:“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且其遗产未向保险人履行给付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9条:“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指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生前住所地的公证机关指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74条:“自然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由他人代理签订合同。”
三、结论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保险的受益人指定既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选择指定。在确定受益人时,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和利益,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此外,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变更也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条件。
总结: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保险的受益人指定既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代理人选择指定。在确定受益人时,需要充分考虑被保险人的意愿和利益,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此外,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变更也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