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贷款逾期,借款人可以与贷款机构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还款计划,并可寻求法律保护以避免不利后果。根据中国法律,借款人享有在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合理权益保护,具体可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应对:
不可抗力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范畴,借款人可据此与贷款方协商延期或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与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至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疫情期间,借款人可尝试与贷款机构协商调整还款条件。
金融监管政策支持:中国银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诉讼时效与执行程序:《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借款人若因疫情原因导致还款延迟,可在诉讼中主张相应期间予以扣除。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疫情期间,贷款机构应公平对待借款人,不得单方面加重其负担。
总之,面对贷款逾期问题,借款人应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争取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宽限期或其它形式的帮助。同时,了解并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