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生存权
1. 《民法典》第826条:“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另一方协助或者支付抚养费。”
二、医疗费用
2. 《民法典》第879条:“在因意外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况下,侵害人应当赔偿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这里的“赔偿”指的是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治疗费用进行。
三、遗产分配
3. 《民法典》第1075条:“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劳动所得归夫妻共有;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家庭事务处理
4. 《民法典》第1137条:“夫妻之间的平等原则意味着夫妻有权平等地参与家庭事务的管理,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的分享。”
五、生活必需品购买
5. 《民法典》第1181条:“夫妻之间约定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该约定有效。”
总结::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理解到法定受益人不仅是指在意外伤害或疾病中丧失生命的人,还包括因为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完全不能工作的人。他们有权获得配偶的全部或者部分工资作为生活费。此外,如果一方未履行其扶养义务,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遗产应该公平地分配给所有相关的当事人,而不仅仅是配偶。同时,夫妻间的平等原则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包括但不限于家务分工、财务管理和孩子的教育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