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设立信托。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是被指定的人,也可以是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
1. 被指定的受益人: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设立过信托,那么他/她就是信托的受益人。这个受益人可以是他/她的配偶,也可以是他/她其他的近亲属。这是因为,虽然婚姻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但是它并不改变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因此,即使他们离婚了,这些财产仍然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而不仅仅属于一个人。
2. 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后还是设定了信托,并且这个信托的受益人是他/她自己的配偶,那么他也成为这个信托的受益人。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配偶和子女通常被视为共同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在享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3. 其他家庭成员:如果一方在婚后没有设定信托,但是在其他家庭成员中设立过信托,那么这些家庭成员也成为了信托的受益人。这是因为,尽管婚姻不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但是它仍然会影响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利益。例如,如果一方的妻子去世后,他的遗产将会按照婚姻协议的规定进行分配。
4. 法律规定的特定受益人: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会规定特定的受益人。例如,在遗嘱中明确规定某个人为遗嘱执行人的,那么这个人就成为了遗嘱的受益人。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尊重遗嘱的决定,而不是依赖于婚姻的关系来确定受益人。
总的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设立了信托,那么他们都可以成为信托的受益人。这主要是因为婚姻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体现。因此,尽管婚姻可以结束,但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并不会消失。
总结:总的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设立了信托,那么他们都可以成为信托的受益人。这主要是因为婚姻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体现。因此,尽管婚姻可以结束,但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并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