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收入、生产资料、知识产权收益、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其中,工资收入、生产资料和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应当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这要求夫妻双方要就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我们来看看如果公婆指定的保险受益人为他们,这个行为是否合法。在中国,夫妻在结婚后购买的保险产品通常会默认由配偶作为受益人,除非夫妻之间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但如果公婆指定保险受益人为他们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中的指定人,那么这个行为就需要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接下来,我们要考虑的是公婆是否有能力承担保险费用。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购买的保险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且签署相关文件才能生效。因此,如果公婆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意愿支付保险费用,那么这个行为可能就存在问题。
最后,公婆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在一些地区,《婚姻法》规定禁止公婆指定保险公司受益人,或者禁止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作为遗嘱的执行人。因此,如果公婆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公婆指定保险受益人为他们的,这个行为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尊重每个人的权益,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公婆指定保险受益人为他们的,这个行为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尊重每个人的权益,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