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3条的规定,继承开始时,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这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位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死亡,那么其他人就可以成为第二顺位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继承权和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三、第三顺位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去世,那么他们可以一起作为第三顺位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通过共同决定的方式确定谁应该在继承遗产上获得优先权。
四、第四顺位继承权:如果上述情况都不成立,那么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所有其他的继承人。这是基于公平的原则,旨在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一定的份额。
五、第五顺位继承权: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没有放弃继承,那么最后一任的继承人将被视为最直接的遗产继承人。这种情况下,他/她有权获得全部的遗产。
因此,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继承人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分别获得遗产:
1. 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您是在您的配偶、子女、父母之后去世的,那么您可能被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2. 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您有多个继承人并且其中一个去世了,那么剩余的继承人可能被列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3. 第三顺位继承人:如果有两个人或多个人同时去世,那么他们可以被视为第三顺位继承人,并且可以通过共同决定的方式来确定谁应该获得更多的继承权。
4. 最后一位继承人: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没有放弃继承,那么最后一任的继承人将成为最直接的遗产继承人。
总的来说,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您应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可能包括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或者与律师讨论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
总结:总的来说,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您应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可能包括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或者与律师讨论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