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作为受益人。受益人的确定权属于投保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受益人是指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既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受益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领取保险金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支付手续费和利息。手续费和利息的数额由保险公司与受益人约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受益人有权随时知道保险金的数额,但为了给保险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协助,受益人不能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一定期限内,受益人有权知道保险金的数额。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赔偿保险金。这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
总结: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选择受益人的权利,同时也有权享受相应的权益。此外,保险公司也应依法为受益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避免因缺乏信息而导致的风险。同时,为了避免保险欺诈,保险公司还应该严格审查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保险需求,确保保险产品的适当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