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并导致保险金支付时,有权接受保险赔偿或保险金的人或者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和确定应遵循以下五个方面:
1: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保险合同的签订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并在保单中明确指定。
2:法定受益人若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丧失了接受保险金的权利,按照《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此时,法定继承人即成为默认的受益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3:受益顺序与比例《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被保险人死亡在先。”同时,对于多个受益人,可以按份额或顺序设定其权利,具体条款应载入保险合同。
4: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这表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依法变更受益人。
5:受益人的权益保障《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条款旨在确保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一人或多人,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转化为法定继承人。受益人的指定、变更以及权益保障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