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法依据
1. 《民法典》第1089条:遗嘱继承人顺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有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 《民法典》第1132条:放弃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可以放弃继承权,但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得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
二、适用条件
1. 遗嘱继承人需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2. 遗嘱继承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
三、权利义务
1. 子女或近亲属需要履行法定继承权的义务。
2. 子女或近亲属有权要求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四、法院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遗嘱继承人未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遗嘱继承权,法院将强制执行其遗嘱,并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遗产。
五、法律责任
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应由法定继承人进行代位继承,或者由遗嘱接受人依法继承遗产。对于拒绝承担法定继承责任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犯罪。
总结:对于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应由法定继承人进行代位继承,或者由遗嘱接受人依法继承遗产。对于拒绝承担法定继承责任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