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分红险保险受益人死亡?

用户:155****4508 合作市 2024-04-28 01:15 保险理赔 浏览量:1688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法律依据原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保障遗产的安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房屋、林木、牲畜、文物等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如果分红险受益人在分红款支付之后死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受益人的家人支付剩余的红利。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红险受益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向受益人的家人支付剩余的红利。这是因为:

1. 分红险是一种基于生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为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在分红款支付之后,受益人死亡,意味着在保险期间内,公司不再有义务对受益人的死亡进行赔偿,因此有权拒绝向受益人的家人支付剩余的红利。

2. 从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法院也会判决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因为分红险受益人死亡而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这符合公平原则。

因此,建议分红险受益人在领取分红款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总结:

因此,建议分红险受益人在领取分红款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分红险保险受益人死亡?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