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被视为共同财产。
二、其次,《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说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除非有明确的协议,否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三、第三,《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对方,但是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因此,即使夫妻之间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只要一方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了对方,该行为通常被认为是赠与。
四、第四,《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状况或者子女需要扶养而无法独立生活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照顾和帮助。”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由于身体状况或者子女需要扶养而无法独立生活,那么他或她有权要求配偶提供照顾和帮助。
五、第五,《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负担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义务,这一义务无需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来体现。”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都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有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所得的知识产权,除非有明确的协议,一般也应认为是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因身体状况或者子女需要扶养而无法独立生活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照顾和帮助;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包括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等。在实践中,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夫妻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