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协议约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前妻购买了保险并受益于儿子,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家庭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和使用保险等事项。因此,即使是以前妻的名义购买了保险并取得了受益权,也应视为其夫在行使夫妻权利的过程中产生的行为,而非单独的个人行为。
3. 如果前妻认为她购买了保险的行为并未被她的丈夫知晓或同意,那么这可能构成对她个人利益的侵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的权益应当得到公平保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她有权要求法院确认保险受益人为其个人,并要求其履行相关义务。
4.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前妻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有权成为保险受益人,并且这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那么她就可以申请赔偿。
5. 在这种情况下,若法院决定支持前妻的主张,那么保险受益人的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总结::如果前妻购买了保险并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她有权要求确认保险受益人为其个人,并要求其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前妻认为她有权成为保险受益人,并且这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那么她就可以申请赔偿。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