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保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921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此时保险金应退还给投保人。
2. 受益人权益: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若投保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927条,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若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则退还给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
3. 合同解除:如果保险合同因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此,保险金应退还给支付保费的一方,即投保人。
4. 退保情况:《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费全额退还给投保人;超过犹豫期退保,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这表明,通常情况下,退保时保险金退还投保人。
5. 死亡保险:如果保险合同是死亡保险,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未指定受益人,按照《民法典》第1123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保险金将作为遗产退还给继承人。
总结::保险金的退还取决于具体情况。正常情况下,如投保人解除合同或退保,保险金退还投保人;保险事故发生后,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退还给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在死亡保险中,未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遗产退还。所有退还均需遵守《民法典》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