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效力**: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基于保险合同,非婚姻关系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1352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离婚不影响已生效的保险合同。
1:个人财产受益人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或婚后明确表示归个人所有的,离婚时无需分割。
2:人身保险对于人身保险,如人寿保险,受益人通常由被保险人单独指定,不受婚姻状况影响。《民法典》第1189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3:离婚协议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提及保险事宜,需遵守协议内容。但若该协议违反法律或损害公共利益,法院可予以撤销。《民法典》第1077条对此有规定。
4: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指出,离婚后,原指定的受益人仍然有效,除非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离婚后重新指定。
总结::保险受益人的设定独立于婚姻关系,除非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另有明确表示,离婚不会影响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因此,即使离婚,原保险受益权通常仍保持有效。但具体执行可能受离婚协议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