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益人的设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表明,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不局限于法定继承人。
2. 受益人的权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指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这意味着,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直接请求权,不受其他债权人或继承人影响。
3. 受益人的变更:《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提到,投保人有权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同意后,变更受益人。这赋予了投保人一定的灵活性,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益人。
4. 受益人的优先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指出,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给付给受益人,且优于被保险人的债务。这确保了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于被保险人的债权人。
5. 受益人的责任:受益人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若受益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可能丧失受益权。
总结::人寿保险可以设立受益人,并且受益人的权益受到《民法典》和《保险法》的明确保护。投保人有权设定、变更受益人,而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且其权益优先于一般债务。然而,受益人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必须合法、诚信地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