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项:关于家庭教育与家庭成员的权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法定监护人,享有对子女的监护权。家庭教育是指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其提供教育指导和帮助。”因此,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孩子的学习科目和老师。
二、第二项:关于财产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外,应当平均分割。”因此,作为孩子的抚养者,父母有权决定孩子的财产归属,包括但不限于将一部分财产留给孩子。
三、第三项:关于监护权的延续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在离婚后仍有监护权。离婚后未获得监护权的一方仍负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责任。”因此,即使孩子在父母离婚后离开了家,父母仍然可以通过监护权的方式继续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指导和帮助。
四、第四项: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监护权和抚养权均不能同时行使。监护权人只能担任一方的监护人,且在另一方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时,才可行使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者,父母应尽力确保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平衡,以避免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
五、第五项:关于变更监护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监护人不愿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监护权。监护人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而需要更换监护人的,应当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如果父母认为有必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他们应该在获得被监护人的同意后进行操作。
总结:五、第五项:关于变更监护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监护人不愿意,否则不得随意变更监护权。监护人因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而需要更换监护人的,应当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因此,如果父母认为有必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他们应该在获得被监护人的同意后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