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保险指定受益人的合法性
在《民法典》第193条中规定:“被保险人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更改其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其被保险人,则该更改无效。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的,保险人有权要求返还。”因此,如果投保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那么这个更改是无效的。
二、指定受益人的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方式支付保险费。对于多次重复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公司应当采取拒绝保险业务的方式”。因此,只有当保险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且也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时,才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业务,因此,可以认为指定受益人的行为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三、指定受益人的法律责任
《保险法》第182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妥善保管与其财产有关的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毁损、涂改或伪造。违反本法规定,未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资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且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那么投保人可能会因为未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资料而造成损失,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指定受益人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实践中,保险公司通常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因指定受益人引起的争议。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且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更改无效,停止保险业务,并要求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除非这种改变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否则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那么投保人需要尽快采取行动,以便避免产生可能的法律风险。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除非这种改变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否则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投保人在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改变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或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变更了被保险人,那么投保人需要尽快采取行动,以便避免产生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