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家庭利益,子女应当首先获取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有权依照前款规定代为行使监护权。”
二、如果子女没有得到适当的保护和教育,那么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可能会被滥用。因此,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也有权选择将财产赠予需要照顾的人。
三、在某些情况下,特定亲属可能有权获得更多的遗产,例如配偶、兄弟姐妹或养父母等。这些亲属可以基于他们与继承人的血缘关系,以及他们在继承人生活中的重要性,要求获得更多遗产。
四、为了避免纠纷,子女和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都可以通过签订遗嘱来明确他们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这种遗嘱不仅可以保证遗产的安全和公平,还可以避免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不必要的纷争。
五、此外,由于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许多人在老年时可能会失去亲人,因此子女和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专门用于养老的信托,由信托负责管理这笔遗产并确保所有受益人的福利。
总结::在设定人寿保险受益人顺序时,我们需要考虑家庭利益、子女的需要、特定亲属的权利、防止纠纷和设立养老信托等因素。这需要我们有全面的理解和谨慎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