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
1. 财产保障: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死亡给付金。
2. 丧失自由权: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如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自杀”,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支付死亡给付金。
3. 其他权益: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有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领取死亡给付金;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近亲属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的协助处理丧葬事宜;其他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二、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2. 《保险法》第41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即可。”因此,在被保险人死亡后3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视为放弃行使死亡给付金的权利。
总的来说,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们需要熟悉和理解各种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我国的法律规定,包括《保险法》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服务。
总结:总的来说,作为一名资深高级律师,我们需要熟悉和理解各种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我国的法律规定,包括《保险法》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