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责任
1. 第846条:“保险合同约定由投保人承担保险费和保险金赔偿责任的,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在这里,“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当事人,同时也是保险利益的直接承受者。
2. 第847条:“保险合同对保险费和保险金赔偿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应当遵守该约定。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确定。”这里,“保险费”指的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保险金赔偿责任”则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
二、诉讼时效
3. 第945条:“人寿保险合同自其成立之日起满五年不满十年的,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这里的“五年”、“两年”是指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为五年或者两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视为保险合同无效。
三、保险受益人的设立与指定
4. 第874条:“人身保险合同可以设定多个受益人。”这里的“多个受益人”是指在同一个人身保险合同中,除了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益人。
5. 第875条:“被保险人不得指定一人作为受益人。”这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权益。
四、保险赔偿金的支付
6. 第914条:“人身保险合同中关于保险金的赔付数额、时间等的约定,不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改变。”这里的“赔付数额”、“时间”指的是保险公司的实际赔付行为,而不是基于被保险人死亡的假设。
五、保险受益人的权益保护
7. 第934条:“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伤害的,有权请求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保险金。”这里的“保险金”指的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该向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综上所述,《民法典》第846条至第934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许多内容,包括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条件等。因此,在处理保险问题时,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综上所述,《民法典》第846条至第934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许多内容,包括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保险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和条件等。因此,在处理保险问题时,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