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知道采矿权转让合同何时被视为正式成立,希望得到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关于该问题的全面解析,包括合同成立的要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操作步骤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等。
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采矿权转让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此外,考虑到采矿权属于特殊物权,转让还需符合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特殊行业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六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采矿权。转让采矿权的,必须依法报经批准。因此,采矿权转让除了签订合同外,还需要经过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
具体操作步骤:首先,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其次,向有管辖权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交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再次,经审查同意后,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责任:若未按规定进行转让或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可能会面临《矿产资源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照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时间效力:采矿权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合同虽然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采矿权转让合同在满足一般合同成立要件的基础上,须经过有权部门批准且办理变更登记,才能正式生效。同时,任何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转让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