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作用**:保险指定受益人公证书是公证机构对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行为进行的公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第926条,合同可以约定由第三人享有合同权利,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即为这种第三人。
1:公证程序依据《公证法》第11条,公证员需审查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意愿,并确认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书应包含保险合同的基本信息、受益人的详细信息和指定过程,确保公正透明。
2: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经公证的合同,其效力更强,可直接作为法院审理的证据。受益人公证书能避免因受益权争议引发的纠纷,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3:权益保护《民法典》第928条指出,保险金请求权属于受益人。公证书能证明受益人的合法地位,即使投保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受益人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
4:变更与撤销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有权变更或撤销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经过公证。变更后的公证书将取代原公证书,成为新的法律依据。
总结::保险指定受益人公证书在保险合同中起到确权、防纠纷、保障权益的作用。它遵循《民法典》、《公证法》和《保险法》的规定,确保公正、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保险受益权的重要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