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中国采矿权价款在不同层级(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比例。他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矿产资源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意味着国家有权对矿产资源进行管理和收益分配。
价款分配原则:《矿产资源法》第63条规定,矿业权价款由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比例分成。这明确了价款的分配是基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共享原则。
具体比例规定:具体的分成比例通常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或决定来明确。例如,《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中可能会有详细的分成比例说明,但请注意,这些比例可能随时间而变化,需要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
执行与监管: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价款的征收和管理,确保按规定比例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违反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信息公开与查询:对于公众来说,可以通过查阅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公告,以及访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等官方网站,获取最准确的分成比例信息。
总结起来,采矿权价款的分配涉及到国家与地方的利益平衡,其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制定并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变动。因此,要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应咨询官方渠道或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