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请求权基于保险合同设立。如果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者生存而未满一定期限,则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死亡赔偿金或者生存保险金。”这里的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仍存在的人格利益。
1. 投保人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或者生存保险金。
2. 保险公司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被保险人死亡或生存时支付死亡赔偿金或生存保险金。
3. 继承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死亡或生存将由其继承人继承,这被称为“继承权”。
4. 被保险人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死亡或生存将由其家属代为领取保险金,这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权利。
5. 社会公众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社会公众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这是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
综上所述,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同时,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死亡或生存也将由其家属代为领取保险金。此外,社会公众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保证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是非常重要的。
总结:综上所述,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同时,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死亡或生存也将由其家属代为领取保险金。此外,社会公众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保证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