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益人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1条及第1173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关于受益人的约定具有明确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这意味着,保险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
二、受益人份额分配
《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多名受益人时,应明确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明确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因此,多个受益人之间可按比例或均等分配保险金。
三、受益人变更
《民法典》第1178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随时变更受益人。变更受益人需通知保险人且经保险人同意。这意味着,即使已指定多个受益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生前仍有权调整受益人名单及其受益份额。
四、受益人法定继承
若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且无其他受益人,《民法典》第1172条明确规定,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此时,受益人数量将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确定,可能为一人或多人。
五、受益人权益保护
《民法典》第1176条指出,受益人对保险金享有请求权。保险人应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此规定确保了受益人权益的法律保障,避免因受益人死亡顺序不明导致保险金归属争议。
保险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并明确受益顺序和份额。受益人名单及份额在保险期间内可随时变更。如无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逝,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通过上述规定,充分保障了受益人权益,明确了保险金的合法流向,确保保险合同履行的公正性和稳定性。
总结:保险身故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并明确受益顺序和份额。受益人名单及份额在保险期间内可随时变更。如无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逝,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通过上述规定,充分保障了受益人权益,明确了保险金的合法流向,确保保险合同履行的公正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