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离婚后,婆婆是否可以继续照顾我,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1. 亲属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夫妻离婚并不影响与对方父母的亲属关系,因此,即使离婚,婆婆仍可与前儿媳保持联系。
2. 子女抚养:若双方有子女,婆婆作为孩子的祖母,可以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参与孩子的生活照料,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中有所体现。
3. 自愿照顾:如果婆婆自愿照顾,且前儿媳接受,这属于个人意愿,并无法律规定禁止。
4. 居住权:离婚不改变原家庭住所,婆婆作为房产共有人或租赁人,仍有居住权,《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房屋的使用权。
5. 财产分割:除非另有协议,否则离婚不会影响婆婆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住宅,这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至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保障。
总结::法律并未禁止离婚后婆婆继续照顾前儿媳,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意愿以及实际生活情况。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可能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