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约定优先**: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人身保险合同可以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因此,合同中明确写明的受益顺序是首要依据。
1:法定顺序如无特别约定,按照《民法典》第1189条,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遵循法定继承顺序。
2:遗嘱调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中明确了新的受益人,那么该遗嘱对保险金的分配具有约束力,但须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的规定。
3:共同受益人若合同中有多名受益人,且没有明确份额,视为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第398条,各受益人按照约定的比例享有保险金,或者无法确定比例的,平均分配。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受益人,其权利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民法典》第2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总结::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顺序首先看合同约定,其次法定继承,遗嘱可调整,共同受益按比例或平均,无行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在实际操作中,各方权益应依法定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