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享有。”因此,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共同财产。
二、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随父亲生活。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按照双方协议履行。”因此,如果一方离婚后将子女交给另一方抚养,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议,并可能会考虑一方的生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持其抚养权申请。
三、在遗产继承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1078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如果一方去世,其生前的个人财产会被认定为遗产,并且可以根据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
四、在房屋租赁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1194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并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因此,如果一方出租房产给他人,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并请求赔偿损失。
五、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如果一方死亡,其死亡后的债务负担不会影响其他配偶的权利和义务。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离婚、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房屋租赁和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各类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和处理各种问题。
总结: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离婚、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房屋租赁和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各类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和处理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