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方面:继承权归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除夫妻共同财产以外的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因此,对于分红型保险中的受益人,其继承权并不直接归属自己,而是归法定继承人。
二、第二方面:继承人对继承的财产有使用权和处分权。在分配遗产时,继承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置这些财产。同样,作为分红型保险的受益人,其对保险公司剩余的投资收益也有使用权和处分权。
三、第三方面:分红型保险具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保费或者未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先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
四、第四方面:分红型保险具有专属利益。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由于保险公司通过分红型保险向投保人提供了一种固定的、可预测的收入来源,因此,投保人享有与其他财产没有任何关联的利益。
五、第五方面:分红型保险属于混合所有制财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分红型保险中的投资收益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享,因此,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被撤销,则保险公司应当将这部分投资收益划给投保人和其他债权人。
总结:来说,分红型保险的受益人并不是自己,而是在特定情况下享有与保险合同相关联的财产权利,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