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的判定
根据《民法典》第189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可以转让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可见,购买保险车辆的第一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二、法律责任的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325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的,该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抵押权的,该机动车排除善意第三人保护。”可见,虽然车辆是以贷款的方式购买的,但所有权仍归车主所有,因此车主仍然是第一受益人。
三、保险责任的判定
根据《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只要存在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应当支付赔偿金。
四、保险费用的收取
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具体比例由雇主与雇员双方协商确定。雇主和雇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纳保险费。”
五、保险权益的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547条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第一受益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
综上所述,购买汽车的第一受益人是车主。车主在取得购车资格并支付一定金额后,获得了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并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总结:综上所述,购买汽车的第一受益人是车主。车主在取得购车资格并支付一定金额后,获得了对该车辆的所有权,并有权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