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保险的互保件和受益人?

用户:169****4200 兴仁县 2024-04-26 20:49 保险理赔 浏览量:3169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定义与性质:在保险中,互保件通常指的是双方或多方相互为对方购买保险,形成相互保障的关系。受益人则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权接受保险金的人或机构。根据《民法典》第928条,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保险赔偿或给付的权利归受益人所有。

2. 指定与变更:根据《民法典》第930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同意。互保件中的各方皆可作为彼此的受益人,变更需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3. 权利义务:互保件的各方既是保险人也是被保险人,需履行支付保费的义务,同时享有在对方发生保险事故时获得赔付的权利。《民法典》第925条明确了保险人的赔付责任。

4. 保险利益原则:根据《民法典》第924条,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订立保险合同。在互保件中,各方必须证明对对方有合法的保险利益,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5. 纠纷解决:若互保件或受益人问题引发纠纷,依据《民法典》第976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公正裁决。

总结:

:互保件和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权利义务、保险利益、指定与变更等多个方面。《民法典》为这些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确保了保险活动的公平与合法性。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明确自身权益,遵守法律规定,以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

保险的互保件和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